国家十三五重点科研课题唯一指定实验活动
特长生中国16周年荣耀献礼活动
特长生中国 第13届“校园之星”全国武道选拔(陕西站)
时间:2020年1月11日---12日
领队会:2020年1月10日(周五)1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
活动背景
“校园之星”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展示活动是“特长生中国”旗下知名品牌活动。活动一经推出就得到了文化部、教育部、北京奥组委、中央电视台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该活动经过多年良性发展,有众多国内外艺术家参与和支持,有众多国内外著名专业艺术院校参与和支持,有众多权威媒体单位参与和支持,目前该活动已经成为亚洲地区最大规模的青少年艺术盛会。
2017年11月“特长生中国”成为国家“十三五”重点科研课题唯一指定实验活动。
一、主办单位:
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
陕西赛区组织机构
二、指导单位:陕西省武术协会
三、主办单位:
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陕西管理委员会
特长生中国陕西管理办公室组委会
西安雁塔区三秦武术协会
四、承办单位
西安自强武道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陕西荣善堂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西安美特跆拳道馆
蓝田鼎盛武道
华清教育集团
五、协办单位:
禅武堂国际教育联盟
西安市自强武道馆
沣东自强武道武术俱乐部
灞桥区新力健武道馆
西安宏博跆拳道
西安禅武功夫学堂
阎良国英武道
荣善堂武道馆
临潼禅武堂
锦越武道
渭南明亮武馆
东祥武道培训中心
蓝田禅武堂功夫健身教育
中国军拳道武道馆
嵩山武馆功夫培训基地
麦高跆拳道
西安龙腾红拳训练基地
蒲城跆健跆拳道
艺路跆拳道
张和明国术传习所
军旅影星武道馆
环县德京启梦培训学校
铜川雄风红拳馆
黑带金鹰武术搏击俱乐部
长安子琳艺术培训学校
肃宁戳脚阴手枪拳社
赛风跆拳道
六、支持单位:
西安市武术协会
宝鸡市武术协会
榆林市武术协会
渭南市武术协会
咸阳市武术协会
汉中市武术协会
商洛市武术协会
铜川市武术协会
安康市武术协会
西安市各区县武术协会
陕西世东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陕西东斗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三宝双喜武术俱乐部
西安拳皇搏击俱乐部
富平乔鹏体育俱乐部
龍华体育运动培训学校
玉琼中央舞台教育集团
铜川市奥宇武术散打训练基地
甘肃魏家军跆拳道队
龙魂跆拳道
王曲红拳文化大院
陕师大跆拳道馆
未央贾随过红拳传习馆
家驹武术馆
东峰跆拳道馆
琢玉武道
丰山少林武术学校
长安传统红拳培训基地
贤武武术培训基地
印武堂武馆
张怡国术天道武馆
兴武武术馆
法律顾问单位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
媒体支持
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教育电视台、科教网、西部法制网、华商报、三秦都市报、中新网、新华网陕西频道、人民网陕西频道、凤凰网陕西频道、腾讯网、网易、新浪网、西部网、西部开发网、今日头条、阳光网、快报网、陕西文化网、西部赛事网、中国文化交流网、中国国际新闻台、焦点新闻网、中国文化艺术传媒网、西部都市网、中国资讯网络台、中国体坛网、中华发展报道网、西北武林网、西部少儿网、当代商报、西部武术文化网、大西北网、企业家日报等。
中国区官网:www.特长生中国.com
(陕西站)赛事亮点
陕西区:凡参赛机构报名人数30人以上的机构,有1名免费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资格。
1、荣获一等奖的运动员有资格代表(陕西区)参加特长生中国全国艺术交流活动
2、荣获一等奖的运动员大会组委会推荐入选“特长生中国”人才库。
3、荣获一等奖的运动员评选推荐为“特长生中国”(陕西区)形象大使。
4、参赛人数30人以上的单位负责人授予“2020特长生中国武道推广大使”荣誉证书。
5、凡参赛队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比赛成绩以及赛纪赛风进行评选(特
长生中国陕西地区合作单位)荣誉牌匾。
6、参赛人数15人以上,单位进行评选 “2020年特长生中国人才输送基地”牌匾,后期优先参加特长生赛事选拔,及晚会节目选拔。
7、各队所有获奖队员整体喜报送至训练馆。
8、大赛设团体奖:团体冠军3层奖杯、亚军2层奖杯、季军1层奖杯(根据武术.跆拳道总积分排名)
9、大赛设团体奖金:团体冠军奖金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根据武术.跆拳道总积分排名)
10、团体冠军队,特长生中国官方:授予主教练(冠军的教练)称号。颁发证书
11、设“优秀武道馆 体育道德风尚奖”依据参赛人数、比赛成绩以及赛纪赛风评选。
12、设“优秀裁判员”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
13、设“优秀教练”由各代表队推荐评出,授予证书。
全国赛事优势
教练个人奖项:
1、各机构优秀队员凡在全国总决赛中荣获银奖以上运动员的指导老师均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亚洲校园艺术教育优秀奖”荣誉证书,并可推荐成为“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个人会员。
机构奖项:集体项目
1、凡在全国总决赛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机构由主办单位授予“校园之星美育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在第13届“校园之星”全国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地方组委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运动员个人奖项:
1、所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均可获得全国特长生教育评价“十三五重点科研办公室”颁发的社会实践证书(考学有一定的优势)
2、获得全国总决赛金奖的选手可获得入选“特长生中国人才库”的资格
3、获得全国总决赛金奖的选手在报考京高等艺术院校、附中以及专业团体时,全国组委会将出具推荐信,并协助做好推荐,协调工作。
比赛的重要性:
1、艺术素养是人生的刚需
2、比赛是一种教学方式(三好:教好、赛好、考好)
3、比赛是一种学习方式
4、比赛是学生心理素质和艺术技术的综合训练
5、比赛是大型优秀的社会实践活动
6、比赛是亲子教育的重要方法
7、比赛是学生和老师、机构、学校之间的粘合剂
8、比赛是建立友谊的桥梁
9、比赛是互相观摩互相学习的良好途径
10、比赛是人的一生中的重要符号
11、比赛是让社会认识你、认识你的重要途径
武术参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各地区武术协会、武术学校、武术馆、武术社团、推广中心、少年宫 幼儿园、学校等各有关单位。
个人项目
1、拳术类
(1)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和式等其它传统太极拳
(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名称)
(2)拳术类:长拳、南拳、 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等其它拳种的拳术类(请在报名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器械类
长短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
1、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太极拳类)
2、对练类、徒手对练 器械对练 三人对练等
二、参赛规则:
1、以单位组织统一报名,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2、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不含集体)
3、集体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
三、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单项个人赛、集体项目赛
2、本次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团体奖评判规则:
所有项目积分相加总分最高为团体冠军以此类推
集体项目:冠军加10分,亚军8分,季军6分
个人项目:冠军加5分, 亚军3分,季军1分
4、所有项目比赛时间规定均按总规程执行
(1)传统拳术、器械不少于50秒不超过2分钟
(2)太极拳类器械不超过3分钟
(3)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可自行配乐不得少于6人
(4)参赛选手须着参赛服、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
四、年龄组别设置:
幼儿组:6岁以下(含6岁,2013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青少组:
A组7岁至9岁 (2012年1月1至2010年1月1)
B组10岁至14岁(2009年1月1至2005年1月1)
C组15岁至17岁(2004年1月1至2002年1月1)
成人组:
D组:18岁至39岁(2001年1月1至1980年12月31日)
E组:40岁至59岁(1979年1月1至1960年12月31日)
F组:60岁以上 (含60岁,1959年1月1日前出生者)
五、录取办法:
1、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颁发金、银、铜奖和获奖证书。比例50% 30% 20%
2、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分别设冠军、亚军、季军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比例40% 30% 30%
3、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各组别男、女按拳术、器械分别编组录取。
六、参赛费用
1、个人项目:
幼儿组:6岁以下 报名费 260元/项 第二项80元
少儿组:A组 B组 C组 报名费 260元/项 第二项80元
成人组:D组 E组 F组 报名费 200元限报两项
2、集体项目:不低6人(含6人)报名费 200元/队
七、报名方式
1、报名联系人:孙老师18700825727(微信同号)
赵老师13991893806(微信同号)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24:00时
3、报名邮箱:523008927@qq.com
4、现场报名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号(广电小区)10号楼4单元,特长生中国陕西组委会,电话:13991893806
5、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报名准备:运动员1寸免冠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存档)一张上交组委会另外一张,自行贴参赛证。
八、运动员资格审查及投诉报到事项:
领队会:请各队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19:00在比赛场地召开领队会,领取参赛证和秩序册及比赛资料,熟悉场地,宣布赛事相关事项各单位领队必须参加1、若对编排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2020年1月10日21时前,由领队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2、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项目者,由领队签字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人民币100元。
3、参赛期间,参赛单位或家长须给参赛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参赛单位要对参赛队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报名单位负责与保险公司解决。
4、如发现冒名顶替、以大代小、弄虚作假者以及影响大会正常秩序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
5、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比赛服装参赛,器械自备。教练员必须带教练牌方可进场指导。
6、责任声明书:要求各运动队领队报道时上交责任声明书由运动员、运动员监护人、教练员签名。
7、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20分钟、10分钟参加三次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候场,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论处。
九、其它:
1、比赛期间如需大会安排食宿,请于报名时向大会提出申请组委会可为参赛队联系酒店。(费用自理)
2、仲裁组和裁判组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选派。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另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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